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师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5-09-19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深入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学校与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共同建设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网站。现就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及考核管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培训,其中专任教师、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1.面向个人发展,开展师德素养、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科研创培训。

2.面向专业建设,开展专业规范、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培训。

3.面向课程教学,开展课程建设、教学设计、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培训。

三、培训方式

学员采取登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网站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每人所选择课程门数没有限制,学校已统一办好相关手续,教师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一门课程的学习周期为60天,学习过程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四、学习要求

教师从在线学习中心培训课程目录中选择课程,每人每年不低于两门课(50学时)。每一门课程都包括必修、选修、参与活动和提交作业思想学习内容,全部完成方可申请培训证书。

五、结业与证书

1.参训人员必须完成在线培训的各个教学环节,每门课程的学习时间(从申请课程到申请结业的时间)必须在十天以上,不得为了获得结业证书而突击学习课程,在线学习中心网络系统将对教师学习情况实时进行检查,学校和教育部网培中心根据教师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2.对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每年度每门课程只颁发一个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证书,同门课程多个教师参加学习,根据学习进度和考评结果,择优发放,其他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由教育部网培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六、考核与管理

1. 新入职教师未取得两门课程“结业证书”的,学校不予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认证。

2.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提供与本人从事提供与本人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两门课程的“结业证书”或一门课程“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3.申报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校级优质课程的任课教师,在取得网培中心相关课程“结业证书”后才有资格申报。

4.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继续教育经历。

5.自2015年起,获得证书的教职工在校内职称评审量化计分中享受加分,教师培训课时量纳入职评工作量统计(100个培训课时内每5个培训课时折算为1分,可折合上线为100学时)

6.截止12月31日必须取得证书的教师如未完成上年培训任务,学校按450元/门次从个人年终绩效工资中扣除培训费。

7.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发展自主学习培训,利用教师教学发展在线培训资源开展学院、教研室、课程组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及研讨活动。

8.各教学单位教师及辅导员、教务管理人员获得“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及“结业证书”的数量和比例,也作为各教学单位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